【綜合】役男逾假未歸無罪,軍法消失真是好事?
本帖最後由 jes872148 於 2014-4-23 12:42 PM 編輯前些日子有新聞,一個役男為了陪女友過情人節,4天未歸營,情人節過後,該役男害怕回部隊後會被關禁閉處罰,索性就不歸營了,期間有持續用電話和軍中長官聯繫。結果,被判無罪!
高等法院認為,不能以該男無故逾假,就認定他打算逃兵,因為該役男在住處被輕易逮獲,可見他並無藏匿、永遠脫離部隊的意圖,不符「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的構成要件。
我明白法律條文的神聖性,但這會不會太扯?
這樣不算逃兵,那怎樣算逃兵?如果說是有什麼緊急萬分的理由還說得過去,陪女友過情人節......。
洪仲丘的案子開始發酵,軍法改由司法審判的惡果開始浮現,這真是好事?
那以後誰準時收假?只要每天打的電話回部隊就沒事了。
我突然覺得當初九點收假,七點就回到部隊的我好傻好悲慘......。
...<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那我外島14收假前一天就到的不是更蠢
反正用不著跟法官賭這個
萬一賭輸就是當不完的兵 我感覺是個案 不然每個人都這樣 不就可以不用當兵了 相信我,這位浪漫的役男不可能沒事的。他一直到退伍前可能都是放洞八,而且他的部隊搞不好要一起洞八一個月 太屌了吧~還是他表現的還不錯的原因嗎<br><br><br><br><br><div></div> 難怪國人普遍對司法沒信心~ 不用軍法啦 也不用禁閉啦 直接禁假一個月 外加洞八點放島休到退伍 放假前交一千字心得報告 就夠了 怎麼判 這要看遇到的法官
以及這期間他的作為了
逾假 就直接禁假 派工作大家都不願意做的事
以前待的部隊逾假 基本禁假3天起跳 這3天就是清水溝油汙
會聞到3天吃不下飯的到惡臭 會看到蟑螂在你身上爬來爬去
現在當兵似乎沒有以前的懲罰那麼重了
所以顯在很多人都沒再怕的
只能說現在當兵都不能操的 呵呵
有膽量就去賭看看阿,
看看你遇到的法官會不會這麼佛心,
軍法消失,
至少不會有替死鬼出現!<br><br><br><br><br><div></div> 只能說以後會有樣學樣吧!反正也不會被判有罪的 雖然很想認為這是個案~~~
但有此案例~~感覺上只會讓軍中更難管制義務役 這個人以後的日子難過了,也可能連累到單位受到上級特別的關照了,唉..... 我也覺得不是好事
取消真的莫名其妙 當兵現在也是短短11個月了
忍著點吧當兵什麼都是假的退伍才是真的
忍過去就是你的了<br><br><br><br><br><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