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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投票論壇】槍決死刑犯壓力大?執行死刑方式,改?不改? [打印本頁]

作者: KUROMAX    時間: 2019-6-10 01:28 PM     標題: 【投票論壇】槍決死刑犯壓力大?執行死刑方式,改?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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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ja2695    時間: 2019-6-10 05:51 PM

任何的死刑方式都可以~
如果沒人敢執行可以讓受害家屬來代勞~
問題是我們的法律保障的絕對是他們~
有權勢有後台的可以完全蓋掉~
有錢的給了錢就有教化可能~
會執行我看很困難~
要修法就更不可能了~
作者: a33109926    時間: 2019-6-10 06:22 PM

本帖最後由 a33109926 於 2019-6-10 10:39 PM 編輯

其實直接拿斷頭台比較快又省事而且刷一下就必死
子彈一顆還要錢

人道本身就是個累贅,從西方傳進來的思想
重刑犯本身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人們都知道垃圾就該丟棄送進焚化爐
處決死刑犯本身就是種榮耀,是替天行道、解決犯罪人口的必要手段


作者: styleproud    時間: 2019-6-11 01:08 AM

注射死刑吧  槍刑真的很慘忍的說
作者: 小小懶懶熊    時間: 2019-6-11 01:18 PM

本帖最後由 小小懶懶熊 於 2019-6-11 01:24 PM 編輯

我反對改變執行死刑的方式。

殺人償命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道理,

對這種社會敗類,用一顆子彈都嫌浪費,還加上麻醉藥劑減輕「牠」們刑前的痛苦已經很奢侈了,

改用注射藥劑的方式來執行死刑,要花費的成本有多高?這些錢又要從哪裡生出來?


人力短缺的話,請招募有志之士加入法警行列,

如果是被害者的家屬有意親手了結死刑犯的性命,就讓他們優先。

心理壓力?法警好歹也是領薪水做事的,請盡自己的本份,不是找藉口逃避,

總不可能連「法警」這份工作的內容都不知道就去就職了吧?

不敢做,就退場換別人來,不要佔著茅坑不拉屎。
作者: nn0717nn    時間: 2019-6-11 07:16 PM

反正都要執行死刑
就當是最後的恩典
讓他去得快一點的方法就好

補充內容 (2019-6-11 11:20 PM):
雖說死刑是剝奪生命最殘酷手段
但是既然已經判刑確定
反正都要執行死刑
就當是最後的恩典
讓他去得快一點的方法就好
作者: choir96325    時間: 2019-6-11 10:50 PM

以人道考量,殺人不過頭點地
我認為有麻醉的話,用甚麼方式執行死刑根本沒差
所以當然優先選擇便宜、簡單、事後好清理的方式執行
那些絞刑台、斷頭台、火刑柱之類的東西實在是太費工夫了
其實直接麻醉送殯儀館火化是最省事的
作者: .小路.    時間: 2019-6-12 01:35 PM

如果改成注射的會比較好辦事那也是OK啦,

反正該上路的早早讓他們上路才是重點,

不是說關在那裡過了好幾年也不做掉,監獄人滿為患不說還浪費全民的納稅錢,

政府都在挖東牆補西牆了怎就沒想到牢裡還關了幾十個該死不趕快去死死的,

難不成真的要等到廢死通過了再來搞特赦?到時「雖小」的可是我們老百姓欸。
作者: swfily    時間: 2019-6-13 01:06 AM

以執行死刑為前提, 我選槍決吧
除了速度快以外, 我以為槍決後還可以器捐
注射藥物之後能否器捐, 就不知道了

插個題外話, 最近跟朋友在大陸聊到婚姻的問題, 真的是兩岸觀念大不同
在台灣, 兩個人要相處適合為前提, 然後雙方背景不要差異太大, 再來則是經濟問題
在大陸, 雙方有錢是第一, 門當戶對是其次, 兩個人個性是否適合不是很重要的
反正結婚之後就是當父母生孫子的工具, 許多人認為生了孩子就不會離婚
實際上周圍有很多的朋友, 女方寧可自己帶小孩, 也要離婚(男生出軌的就男生帶小孩了)

一方水養一方人, 如果一個人從小在這種環境下長大, 價值觀自然就會改變
所以如果一個人出生在問題家庭裡, 走上歹途, 交上壞朋友的機會又有多少呢?
這不是說所有貧困的家庭都是高風險家庭, 需要遭受大家的有色眼光
因為鄭捷家裡再有錢, 家庭環境還是讓他成了殺人犯

個人無意幫加害者脫罪, 只是許多情況下個人認為這是社會悲哀的縮影
他們乘載了社會的黑暗面, 然後做了十惡不赦的事情
唯有更多的社會互助跟關心, 讓黑暗的角落少一點, 這類人才會減少

所以就讓他們走得乾脆一點吧, 還是用人道的方式來處理好了
作者: 36922045    時間: 2019-6-13 01:13 AM

我其實覺得可以參考安樂死,安樂死是由被執行者自行按下注射按鈕,這樣就可以了,當然如果犯人死不按,那就只能設定自動注射,至少能減輕執行者的心理負擔。
我覺得死刑還是必要的,因為現行死刑其實不是隨便犯罪就會被判處的,如果有悔過心大部分會變無期,會被判處死刑的囚犯,我認為對整個社會來說應該也沒有活著的價值。
作者: honbin2001    時間: 2019-6-13 04: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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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sius520    時間: 2019-6-13 06:17 PM

死刑的實施,絕對不是單純為了嚇阻犯罪,如果是的話,那下場就會導致嚴刑峻罰的產生,而這應該不是人權者所樂見的,而死刑的終極意義,在於社會契約的履行,在於契約簽訂時,個人為了保障自己的生命權,理所當然應該交出自己的生命權作抵押。如果今天,有人膽敢惡意侵犯了這個生命權的契約,那麼群眾自然會期待,這個罪犯該拿出等值的生命權作為交換,這可不是任何已無期自由權可以換算的,生命權本來就該以生命權作交換,請別拿自由權來唬弄大眾,至於以何種方式處理?個人看法應該由被害人家屬決定,可以的話透過電視網路轉播宣判死刑犯告知國人以儆效尤
作者: 白熊刨冰    時間: 2019-6-13 07:48 PM

本帖最後由 白熊刨冰 於 2019-6-13 07:54 PM 編輯

根本不用改,對死刑犯來說,被槍打遠遠比注射藥物要來得讓牠們害怕,為什麼要改?

而且我認為應該把過程直播到網路上,讓所有人見識死刑是怎麼執行的,

死刑犯在行刑前嚇得屁滾尿流醜態百出的樣子也一併放送出去,好嚇阻那些不懂得尊重別人的敗類。

人權?殘害別人生命和權利的人有什麼資格享有人權?

在牠們殘害生命的那一瞬間就已經和牲畜沒兩樣了,

一個不把自己當人看的雜碎還妄想別人要把牠當人看,別笑死人行不行?

雖然我在某些立場上不認同中國,但唯獨死刑這方面我就非常讚成他們的作法,

堅持不廢除死刑,更直播死刑過程,面對國際的批評聲浪也不為所動,只講了兩句話:

「我們是誅梟,不是看殺人。」
「任何生命的離去都不值得大快人心,但對他人生命無所敬畏的梟首伏誅,
告慰逝者,更宣示文明底線不可踐踏。」

對這種渣,用子彈送牠們上路就夠了,

犯罪的時候很囂張,面對死刑的時候是在腿軟個屁,難看至極,

敢做敢當,早點滾到地獄去給閻羅王制裁才對,留在地球上浪費糧食和資源幹嘛?
作者: a12332    時間: 2019-6-13 08:09 PM

    我個人是選擇最麻煩的其它

死刑不該是只侷限一種形式
要看他是犯甚麼而被處以死刑

譬如是可以讓受害者家屬等來親自挑選方式或自己來執行
或是讓他受自己所用的方式來處刑也不錯

看台灣判決為死刑有多嚴苛,就可以知道不用多人道了
作者: kevin_kenny    時間: 2019-6-13 10:21 PM

首先一個人會被判死刑一定是犯了很重大的罪,所以我認為考慮到有機會做器官捐贈讓這些死刑犯有機會償還自己在這個人世間所犯的過錯,我認為應該要選擇用槍決的方式來打中心臟避免其他好的器官受到傷害,才能夠來做器官捐贈,讓這些與刑犯有機會在人生的最後一刻有機會做一件好事。

再者我也認為如果死刑的目的是為了嚇阻犯罪,是真的有用嗎?死刑犯他們犯的某些罪刑是真的很可惡沒錯,但我們是否也應該要設法去瞭解他們所犯這些罪背後的原因,藉此來讓我們大家瞭解究竟是這個人病了還是我們這個社會病了才導致他們做出這樣的行為,這樣我們也才能夠避免這個社會再次出現這樣的人。


作者: hhf05    時間: 2019-6-14 01:10 AM

本帖最後由 hhf05 於 2019-6-14 02:33 AM 編輯

坦白說,只要能排除不可能是冤案,我並不在意使用甚麼方式執行死刑,這能考慮到是以犯人的角度來看,還是以法警的角度來看,還是威嚇性來看,若是要讓犯人來選擇執行的方式,我覺得也可以,不給予選擇權也無所謂,但不可的是帶有復仇與解恨的角度來看代。
若是要考慮法警的角度來看,那就要看甚麼樣的方式,才能降低法警的心理壓力,或罪惡感之類的情緒,何種方式最能降低法警的心理負擔,那就哪種好,假如,給予犯人最後方式的選擇權,這樣若能降低法警的心理負擔,那就這種方式好,所以覺得法警的意見比較重要。若非嗜殺者,難保心理不會出問題,所以法警的選擇上也很重要,必須是自願並且理性大於感性的性格。而且個資要保護好,才不會被某些團體給霸凌,不該讓簡稚澄事件在發生。
作者: jackw58    時間: 2019-6-14 02:04 PM

支持死刑
自重者人恆重之
心理疾患已有問題
才會輕忽他人生命
無法判別嚴重性
所以也應付出相應代價
不分心理疾患與教化可能與否
皆應死刑
以防再次傷害他人性命
雖然無法令亡者重生
但對被害者家屬及加害者家屬
也是一個精神壓力上的解脫起點
也服了眾
並形成警惕
作者: weipc    時間: 2019-6-14 02:21 PM

天馬行空一點
做一個自動槍架
死刑犯用完餐後
注射麻醉藥
槍架擺設好位置
設定倒數時間 自動射擊

作者: mulderfo    時間: 2019-6-14 09:49 PM

會被判死刑的,都是罪大惡極到大部份的民眾都無法容忍,跟這種沒人性的人講人道,那誰跟那些被殘忍對待的被害者,跟被害者的家屬們講人道呢!死刑是一定要執行,說真的,一槍斃命真的太便宜他們了,但凌遲這些罪犯對活者的人也無法改變什麼,就維持現狀,槍決吧!
只是,台灣的問題在於假人道主義,特別是某些虛偽的政治人物。如果有膽就修法廢死,既然要騙選票,就別判了死刑不執行,偽裝自己的雙手不沾血,等敵對政敵當執政黨,“殺人”的執行就交接出去!重點在於執行,而非修法。
是否判決死刑,我想最該先考慮的,是被害者家屬的感受,犯罪事實過程都確認無誤,家屬想怎樣就優先尊重。我也不認為死刑會遏阻犯罪,只要有人,就不可能有這天的存在!
作者: junylin4    時間: 2019-6-15 12:51 AM

本帖最後由 junylin4 於 2019-6-15 12:52 AM 編輯

死刑是絕對不能廢止的,太多批著人皮的東西了,
心理上已無教化可能,還讓他有機會再害人?
既然法警方面已經有許多問題產生,
站在法警的立場,的確該換個對法警較有利的做法,
而注射藥劑的做法如果失敗,其實也可以單就個案再改槍決,
最起碼這種例子也不會太多,能有效降低法警的心理壓力。
作者: yuiyyuiuu    時間: 2019-6-15 10:10 AM

個人角度上來說

死刑 在某種程度上 是為了將一個人 真實意義上永久性的隔離於這個社會
因為他犯的罪與其他狀況 法院才會認為這個人 基本上沒有辦法重新融入這個社會

甚至讓他重返社會 反而會造成社會上的不安等等
才會判決死刑

所以死刑的嚇阻作用..... 如果跟人講說你O月O日要到A地 沒有準時到就判你死刑
這種狀況下 包準會起身反抗吧(秦代法令如此  而且如果因為死就不會犯罪 那自殺炸彈客跟某些劫機犯是?)


所以如果要廢除死刑...那恐怕得同步廢除無期徒刑的假釋
甚至也包含了 這個犯人可以在被囚期間跟其他受刑人的交流

但是執行死刑的部分
恐怕要同時考量到受刑者跟行刑人的想法

某種程度來說 我比較贊成那種讓死刑犯 簡單的就死亡 而不是虐待致死

原因不是對死刑犯的慈悲或人權考量
而是對於行刑者的心理問題考量

已槍決來說 簡單的一槍斃命
對於行刑者來說或許心理負擔是比較少的

畢竟 那種以折磨人 甚至是虐待人讓人死亡的人 本身就應該隔絕於社會

然而這種狀況下 我們卻要逼從事法警這份職業的人 去做這樣的事情
恐怕不是心理受不了 選擇離職 就是 被後天培養成這樣的人吧

執行死刑的方式.....某種程度來說 看到前面有人提到可以類似安樂死的方式
由改為注射毒藥 並且由受刑人自己啟動

或許 是個相對好的方式吧。

或許有人說 執行者 可以改由受害者家屬來
我想 受害者家屬固然會痛分這個死刑犯

要求法院判死刑

但是 如果改成判決死刑可以 但是要由該案件的受害者家屬或受害者本人來執行死刑

那些人是否仍會做同樣的決定 並且去行刑??

我想其中會有一部分的人 不願意吧 不論他的理由是什麼

作者: st932306    時間: 2019-6-15 10:41 AM

死刑存廢問題,一直都沒有結論
希望死刑存在的仍然佔多數
但也有少數要求廢死
其實並非廢死不好,關鍵是是否有廢死之後的配套措施,而不是一昧的喊廢死就好了
從受害者家屬方面來看,多數一定是支持死刑的
從加害者角度來看,則不一定,要看是什麼罪名,家人關係如何等
從法警面來看,當然希望廢死,因為執行死刑壓力真的很大,先不說這人是否罪大惡極,試想一個從不殺人的人,突要拿起武器殺人,這要有多大的勇氣,這不是做不做得到,而是良心過不過的去
從社會秩序來看,若廢死則造成的連鎖效應就是犯罪率飆升,所以若有相應的配套措施,那廢死是合理的,就像新加坡的鞭刑,但台灣是個講人權的國家,所以鞭刑在台灣的施行機率真的不高

再說注射針劑,講真的,這是醫療行為,所以一定是由護理人員來執行,不是執不執行的問題,而是找不找的到願意執行的人,有多少人願意身上背負這麼多條人命?

所以目前這一塊還是無解的
但如果真的有合理的配套措施,那我是支持廢死的

作者: s5830956    時間: 2019-6-15 10:44 AM

我是覺得執行死刑的方式就比照全世界最尊重人權的國家  瑞士
採用瑞士的安樂死  喝下一杯藥  過不到10分鐘就無痛無癢的死亡了

或者就是坐電椅  雖然不知道電椅是怎麼死的
但我知道台灣的電宰豬肉  都不會豬們死得很痛苦  
重點是死很快  痛苦只是一瞬間

我覺得開槍槍決死刑犯...
雖然說死刑犯很可惡啦  但是像是之前台北隨機殺人的鄭捷
最後被槍決  可是卻一槍打不死  
被打了三槍才確定死亡
感覺上還是覺得很痛、也很痛苦(我個人開始惻隱之心起來了)
雖然可能有人會覺得  他隨便殺人別人也死得很痛苦  以牙還牙
(我也是予以尊重啦  畢竟我們是民主法治國家)
作者: h~a~p~p~y    時間: 2019-6-15 11:52 AM

死刑的議題來源已久,也有很多的討論,多是圍繞在廢死與反廢死,而其所代表的無非就是死刑犯的人權問題,執行死刑的方式也因此有了多種執行方式,當然各有考量,很難有所區分,但就我個人而言,對於社會成本的考量還是較為重要,注射固然有其優點,但所需投入的成本似乎太多,也因此我會選擇槍決。

作者: ultraj    時間: 2019-6-15 12:31 PM

我覺得基本上 當一個人殺了另一個人 就已經喪失人權了
再去討論有沒有教改的可能性 於事無補 如果再犯的話 誰要去負擔這個責任 司法不會 警察也不會
只有被害人或家屬去承擔 這樣很可憐

作者: lebronwang2340    時間: 2019-6-15 12:46 PM

當然是堅持槍決,畢竟被判處槍決的死刑犯都是犯下最大惡行的人,避免無辜的人再次受害!!
而保護其他人,再者,也可以嚇阻些犯罪者,多少有達到維持社會次序的作用。
作者: men12009    時間: 2019-6-15 01:30 PM

死刑一直都是個很難討論的問題啊  要怎麼做  是否人道  都是些無聊的問題了  不管怎麼做他都是要死了  能簡單又俐落點不浪費資源就好  真正要關心的應該是這個社會的陰暗面才對  解決發生問題的源頭比思考怎麼殺死刑犯都來的好
作者: shadow0731    時間: 2019-6-15 06:03 PM

死刑無法解決問題,卻能解決有問題的人
既然台灣司法規定三審制,是誰開惡例搞到更x審出來的
搞到每個死刑犯都可以歹活十數年才伏法
更徨論那些用殘忍方法殺人,卻能被法官網開一面逃死的
台灣不需要浪費那麼多人力、資源去養一個有問題的嫌犯
有本事就在三審前翻案還你清白
不然就像版大講的,三審定讞後,法務部長簽名就執行死刑
作者: u0111083    時間: 2019-6-15 06:39 PM

我是支持死刑的,能夠到被判死刑一定是犯了嚴重的罪,但我覺得死刑無法矯正犯罪者的犯罪的心,所以要執行就要酷刑,讓死刑犯感受到無與倫比的痛苦而死,而且昭告天下,才有用。犯罪者的人權在他犯罪的當下,人權就已經拋棄了,如果還念在犯罪者還有人權,那不就表示在告訴大家盡量犯罪,反正你犯了罪還有人權保護你,這樣誰來保護死者,沒有人。死刑犯更應該早死早操生,不要浪費人民的納稅錢,國家養著死刑犯並不會讓國家進步。支持酷刑殺死刑犯。
作者: 我是殭屍唷    時間: 2019-6-15 10:11 PM

我支持改變槍決死刑 我覺得對於一個正常人來說用槍指著另外一個人是一件很需要勇氣的事情 更不用說執行槍決的那些人 我認為殺人償命很合理 但是也不能讓死刑犯太痛苦 像電椅 絞刑 這些都比較不文明的方式
作者: 0933533733    時間: 2019-6-16 12:15 AM

我覺得不能沒有死刑,一件事一定有分不同的等級,而死刑是等級是裡面最高的,要是沒有死刑,要是任何事情的等級最高都是無期徒刑,犯者都會抱持著反正關到一定時間內表現良好就能減刑或假釋的機會的心態,沒有震懾的作用,如過真的沒死刑,無期徒刑最高的行刑,那絕對不能有表現良好就能減刑或假釋的機會才會有震懾的效果。
作者: 諾于    時間: 2019-6-16 01:32 AM

其實咱家覺得應該先鞭過在處死刑....
被害者可是沒有麻醉被殺死、但殺人者連被懲罰都受得這麼不痛苦
不公平阿....
但這些的前提是要有死刑= =
台灣.....呵呵
作者: qwweee1234    時間: 2019-6-16 10:38 AM

本帖最後由 qwweee1234 於 2019-6-19 08:12 AM 編輯

當然支持死刑
為什麼要國家養罪犯?
那些人要付出相應代價,殺人償命很合理

作者: leehung86    時間: 2019-6-16 11:54 AM

死刑是必要之惡,要的是結果而不是過程,至少以執行死刑的執法者來說,最好是以不會讓執行者有心理陰影的執行方式,畢竟執行死刑是處罰犯罪者,而不是執法者,所以個人覺得以注射類藥劑執行死刑較適當,這些犯罪者進行虐殺/分屍/連續殺人早已喪失人性,讓這類犯罪者安樂死也算是最後的仁慈。
作者: ccpo00    時間: 2019-6-16 12:30 PM

當然執行死刑的人有會有一定的心理壓力,眼看著一個人的生命從眼前流逝是一種多大的衝擊,死刑犯也是有一定人權,如果可以希望把結束生命的選擇權留給死刑犯自己。
作者: lingsaa    時間: 2019-6-16 12:49 PM

個人覺得藥物(注射)死刑是不可行的,因為"人"存在一種所謂的假死狀態,亦即雖然測不到心跳那些生命跡象,但卻不是真的死亡,在日後會有恢復生命的可能~!


挑戰不可能的任務!DARPA 欲利用「假死狀態」 爭取醫療黃金時間
2018-03-06 18:00:49
  
吳佳臻/綜合報導

醫護人員總是要與時間賽跑,在黃金時間做出適當判斷搶救患者,對處於危險戰場的軍醫來說更是如此。美國國防高等研究計劃署(DARPA)近期展開一項新研究,打算運用特殊物質,讓患者進入假死狀態,爭取醫療黃金時間。

面對嚴重的病症時,往往不是醫療人員能力不足,而是沒有充足的醫療時間。根據《Engadget》報導,DARPA 這項新的生物停滯研究計畫,欲利用生物化學物質,來抑制蛋白質水平的細胞活性,使患者進入假死的狀態,延長治療的時間。如此一來,可以在病患陷入危急情況前,獲得必要的醫療時機。
不過說的永遠比做的簡單,這項研究並不是一個簡單的事情。根據 DARPA 發佈的訊息顯示,這項療法並不是要讓全身的細胞活動都減緩,相反地,可能會特別活化某些部分。當然,在患者回復正常狀態前,都必須設法將「療法」所帶來的副作用降到最低。

事實上,生物停滯計畫目前還在初步階段,並且 DARPA 似乎並沒有高度投入研究,在五年內可能都還是處於紙上談兵。

但是,即使只有部分實現的可能性,可預期的是這成功將不僅有益於戰場,對整個急救現場都可能有莫大的幫助。

作者: deathnote012    時間: 2019-6-16 06:24 PM

直接處死太浪費了
把死刑犯拿去做醫學實驗
畢竟醫學的進步是建立在無數屍體之上
與其單純的處死
不如用來醫學研究以照拂後世
作者: yf641025    時間: 2019-6-16 10:14 PM

目前來說.死刑是必要之惡
但如果因"顧慮人權"而暫時不予執行..
對司法及受害者家屬並不公平也不公正

廢死是條改革之路..但是不是一味要法界反覆進行再審或重審
反覆再審及重審只是過程而已

而是要先修改無期徒刑的刑期
變成以下這些都有:終生不得申請假釋/終生不得以各種形式特赦

等這些都修改完並做到
再來談"廢死"



作者: WRC18    時間: 2019-6-16 10:56 PM

本帖最後由 WRC18 於 2019-6-18 10:32 PM 編輯

對被害者的家屬而言,死刑犯繼續活著,不是正義的結果
且浪費社會資源養著死刑犯,似乎沒道理,
記得有個吸毒犯,無差別攻擊,殺了清晨運動的大學教授,
這樣的劣幣逐良幣,讓殺人犯活著,不知意義何在
若審判上無瑕疵或弊端,判死就該執行。
作者: dnbm2587    時間: 2019-6-17 12:33 AM

我覺得要人道的方式去死刑
死刑是為了讓這些危險的罪犯從社會中隔離出來
但這會導致處刑人的心理健康受到傷害,增加他們的罪惡感
為了行刑人好,我覺得用人道的方式比較好
作者: 55006600    時間: 2019-6-17 12:52 AM

法律就是一種公約
殺人者,要判與死刑
是一直以來就有的法律
本來就該執行
作者: alan0450    時間: 2019-6-17 01:04 AM

人道是給人用的  不是給禽獸用的
當他犯下大罪的時候就已經放棄當人了  
被犯人殺害的人他們的人道呢  就算死刑嚇阻不了犯罪  那至少能給受害者家人一個安慰
作者: 巴格亞魯    時間: 2019-6-17 01:49 AM

這些殺人犯根本不需要憐憫

除非真有理由比方說被長期暴力對待或是被長期霸凌這類的可以免除死刑之外

其他的像是愛不到毀了你、不小心看到對方就被砍死、故意逼車導致傷亡、酒駕之類的都應死刑

可以的話最好折磨到死最能有警惕效果

一發子彈斃命太便宜對方了

現代人都病了人人都想保護死刑犯爭人權

卻沒人願意為了受害家屬討公道
作者: 8866    時間: 2019-6-17 02:02 AM

個人覺得相對於槍決等會使行刑人直面死刑犯死亡畫面的方式來說,我認為以注射藥物的方式能多少減低執行者的心理負擔。

作者: boy1988822    時間: 2019-6-17 02:43 AM

任何的死刑都可以
已經確定死刑定讞並且經過長期檢討確認執行的犯人
基本上都是死不足惜的人
人道精神???西方傳來的東西結果就很多方面來說他們自己是最不尊重的人
在很多地方甚至是去過西方居住過的人而言
在很多喊人權保障的國家在私底下反而對於人種的區分很嚴重
如果我能我可能會提議
在台灣誰喊廢死 死刑犯的所有花費就都必須由他或者他們來買單
如果一旦變成赤字 就先從關的最久的那一位開始執行
責任跟費用改由他們來出 還有執行的花費也是由他們來出
我沒興趣因為他那無聊的慈悲心去買單
作者: ryan789654    時間: 2019-6-17 03:22 AM

本帖最後由 ryan789654 於 2019-6-21 09:51 PM 編輯

先進的國家 美國還是有死刑阿 所以我們還是可以有死刑 並且假如是當事人的家屬,如果看到加害人並沒有受到應該有相對應的懲罰心裡一定也會非常不平行
作者: Y6463535    時間: 2019-6-17 03:46 AM

對於死刑的看法是各式各樣
我個人是覺得
他用哪種方式殺人
就用哪種方式判死刑
而不是說讓他無痛死去

這樣不就讓他無痛苦死去?
對於受害著太不公平
我相信有人會說"為什麼不讓他也感受一下被殺的感覺?"
而是直接注射麻醉直接槍決?
有太多的強姦殺人罪
也有太多的車禍撞死人
那麼這些人該怎麼辦????
一定得要是一犯再犯累積幾十條殺人罪才能判死刑????

死刑要改???
我看改掉的瞬間民眾們肯定會抗議
因為這對於那些受害者們太不公平
也不能替天行道

果然還是拿過往的死刑法比較好
只要你殺了一個人
那就是死刑
而不是說你殺了好幾個人才死刑
人有幾條命可以還???
只有一條阿

作者: yiyi101dog    時間: 2019-6-17 05:30 PM

槍決方便快捷,不像用藥物比較貴和麻煩,又有威嚇性,能防止更多人犯罪
作者: 不知道我不知道    時間: 2019-6-18 01:43 AM

國家需要省錢...花錢在死刑犯上都是極其浪費,子彈要錢,藥物也要錢,即然如此還不如拿去抵禦隔壁的侵犯,最好的選擇是──餓死,然後直接叫垃圾車扔焚化爐,效率最重要,還可火力發電,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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