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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多地方警察都亂開單
有些鄉下、小路 警察很愛躲起來開單
搞不懂 明明就是警察 為何要像小偷一樣躲起來?
不是說警察都是這樣
而是就是有那些喜歡偷拍的警察..
不當號誌猛開罰 民罵警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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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記者劉愛生卅龍潭報導】
| 2009.02.11 03:05 am |
| | | 縣議員魏雪卿(中)、龍潭鄉聖德村長李正道(右)質疑停車再開的交通指示牌是陷阱。
記者劉愛生卅攝影 | 龍潭鄉聖亭路一座「停車再開」的交通指示牌,疑因道路拓寬後忘記拆除,成為放置不當的標誌。警方在春安期間照相舉發120張罰款,被罰款人不服提出申訴,警方自知理虧,同意撤銷罰單。 龍潭鄉民陳昱霖近日向縣議員魏雪卿、龍潭鄉聖德村長李正道反映,上月18日他騎機車路過龍潭鄉聖亭路與平鎮市湧光街口,根本不知路旁有一座「停車再開」交通指示牌,綠燈直行未停車,因而被警方照相舉發,應繳罰款600元,「被罰的很冤枉,我不服氣」。
縣議員魏雪卿指出,「停車再開」交通的交通指示牌通常設在鐵路平交道、未設紅綠燈的交通危險路段,她質疑縣政府交通處放置這座指示牌的地點不當,「已受理5人不服取締罰款單,根本就是陷阱」。
龍潭鄉聖德村長李正道表示,聖亭路未拓寬前,為避免湧光路車輛行駛聖亭路時發生車禍,才在湧光路與聖亭路交叉口設置一座「停車再開」交通指示牌,他質疑可能是道路拓寬、增設紅綠燈後,相關單位忘掉拆除這座交通指示牌,才會衍生駕駛人不服取締的問題。
縣交通處受理陳情後,同意儘速拆除這座設置不當的交通指示牌,同時也轉告龍潭、平鎮警方暫勿取締。龍潭、平鎮警分局交通分隊表示,員警是依交通指示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既然聖亭路這座「停車再開」交通指示因放置地點有爭議,警方接獲縣政府交通處通報,同意撤銷罰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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