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r123379263 於 2015-4-10 11:41 AM 編輯
- 『將我的財產遺留給子孫,是一件習以為常之事,世俗便是如此,何來的封建?』
───「 」究竟是何來的巫術?!財產之移交權,由我來決定乃理所當然之事!財產移交權豈可成為「 」?談論「 」簡直荒唐無比!因為那是是我的財產!
- 『我的員工,替我研發、奴役生產,為我帶來了豐厚的利潤,故而,員工價值的決定權、專利歸屬權,無疑皆歸屬於我,是一件習以為常之事,世俗便是如此,何來的封建?』
────「 」究竟是何來的巫術?!員工價值的決定權,由我來決定乃理所當然之事!價值決定權、專利歸屬權豈可成為「 」?談論「 」簡直荒唐無比!因為那是我的資源!
想必,當閱讀至此時,將會頓時感到一頭霧水,對於「 」中的空白更是無法理解,甚至認為是胡言亂語,那是因為,我們用的是21世紀的腦袋,這顆腦袋最多只能夠理解到以下的概念:
- 『將我的權位遺交給子孫,是一件習以為常之事,世俗便是如此,何來的封建?』
───「民主」究竟是何來的巫術?!權位之移交權,由我來決定乃理所當然之事!權位移交權豈可成為「公共所有權」?談論「選舉」簡直是荒唐無比!因為那是我的權位!
迷因,竟然是如此的爆笑,卻又如此的理所當然!───就如同對於1+1=0的認識是錯誤的,而對於2+2=0的認識卻又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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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進一步來進行具體的分析此迷因:
由於,我們對於繼承政治權力,必須取得他人的同意才會生效,但是對於繼承財產權力,是可以依照私人同意即可的。
由以上可知「政治繼承權」與「財產繼承權」,同樣都是屬於繼承的行為,但對於現代人而言,一個是認同,一個是不被認同的,這情形就如同,對於1+1=0的認識是正確的,而對於2+2=0的認識是錯誤的。
究竟,「政治繼承權」與「財產繼承權」有何差異呢?依然是如此的理所當然嗎?
倘若,依然認為是如此的理所當然的話,那麼,價值定義權(也就是雇用員工,對員工定義價值,定義薪資)也相對的就成為理所當然的事了!───因為那是我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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